1月6日 ,自然资源部公布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认定结果 ,我公司承接的白河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 ,经省级推荐 、资格审查 、部级专家评审 、推优认定等程序 ,顺利通过审查 ,现已完成认定公示 。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工作 ,是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 。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 ,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申报工作开始后 ,在白河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县自然资源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 ,我公司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8号)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方案>》(陕自然资办发〔2022〕72号)等文件要求 ,严格把关和梳理申报材料的相关成果 ,按时顺利上报审核认定材料 ,为白河县争取到安康市唯一的示范县认定名额 。
近年
,白河县政府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全县以科学规划
、加快供地
、盘活存量
、严格监管为抓手
,挖掘潜在城市建设用地空间
,推动产业升级
,提升城市品质
,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通过集中、集约
、集聚的利用方式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发挥土地资源最大效益
;其次
,全县积极探索和创新用地模式
,通过采取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复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山上建园区
、山下建社区”等重要举措
,有效提高了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紧张局面
,提高了耕地质量和效益
,极大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实现了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
白河县的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和认可 ,特别是“山上建园区 、山下建社区”模式 ,在全省乃至全国城镇节约集约用地上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为其它地区特别是山区县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
白河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编制与申报 ,为我公司在给部 、省申报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等相关荣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 ,也为公司在技术咨询和社会服务方面开拓了新的途径 。
公示原文链接 :https://gi.mnr.gov.cn/202301/t20230106_2772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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