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城市设计的内涵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对城市设计的定义是 :对城市体形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 ,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对城市设计的定义是 :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的重要理念与方法 ,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
随着规划体系的变革 ,城市设计的内涵和作用也得到了拓展和外延 ,从定义上不难看出 ,对城市设计的定义始终围绕着“城市设计是规划编制环节中不可缺少的对空间环境具有积极作用的设计方法”这一主题 ,其本质总结来说是一种方法的应用 。
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体现城市设计构想 ,将总体规划中宏观的城市设计构想 ,以微观 、具体的控制要求加以体现 。其引导性控制要素之一便是城市设计引导 ,即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 、体形 、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城市设计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具体表现一般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将城市设计构想抽象为具体的控制条件和指标 ,如建筑高度 、建筑风格 、空间尺度和环境要求等 ;2 、将控制条件 、指标及具体要求 ,落实到相应的地块上进行控制 ,并在建设中付诸实施 ;3 、对城市设计构想的重点区段 ,做出意象性的形体规划 ,以引导修建性详规设计 。
因此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城市设计应以宏观层面城市设计(内涵研究)为重点 ,包括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的研究 、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利用 、功能结构构思 、绿地与慢行系统设计 、景观廊道组织 、街道空间的连续性 、城市节点系统的构思等 。以微观层面城市设计(引导研究)为配合 ,主要涉及空间布局 、景观构造 、建筑群体形态 、环境设计 、轮廓线组织 、重要节点等。以配合控制指标的城市设计为手段,与法定控制详细规划相结合 ,明确城市设计对于具体开发建设行为的特定要求 ,规范化处理城市设计管控内容的编制与实施 ,实现城市空间品质的提升 。
三 、区别与联系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既有区别 ,又有联系 。其一,二者法律地位不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法定规划 ,对城市建设具有法定效力 ,而城市设计作为引导性内容 ,不具备法律地位 。其二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用地的开发与建设管理 ,城市设计更多的是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引导和展望 ,并且存在于规划的每个层次 ,是一种辅助规划的技术手段 。其三 ,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指标量化、图则标定 、条文规定 、城市设计引导 ,规定性与引导性指标综合控制衔接 ;城市设计中渗透总体规划 、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工协作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表达城市设计的内容 。
综上所述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二者相互促进 、相互弥补 。详细规划是新时期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城市设计是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的重要理念与方法 ,运用城市设计方法 ,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重要手段 ,也是详细规划编制探索的重要方向 ,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