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甘泉县县域供气 、供水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力度 ,推动绿色发展 ;推进节能环保 、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加快国有林场苗木发展产业化进程 ,从而助力甘泉县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 ,甘泉县拟在全县4个乡镇新建甘泉殡仪馆等11个项目 。根据《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以上项目选址均有部分或全部未在允许建设区内 ,规划已有允许建设区大部分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不满足项目选址特殊要求 。因此我公司受甘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依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报批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5〕5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对《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进行修改 。
规划修改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保障县域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促进县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上 ,对新增建设用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 。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规模 ,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不变 。
甘泉县规划修改项目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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